三亚挂牌出让2宗地!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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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三亚抱坡片区控规BP08-1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续的批复》(三府函〔2024〕664号),经市政府批准,现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开发建设要求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位于三亚抱坡片区控规BP08-18地块,面积3314.52平方米,用地四至及界址坐标详见地块勘测定界图。经核查《三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该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城镇集中建设区)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经核查《三亚抱坡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宗地用地规划性质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用地代码:1312)。
2023年12月10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三亚市抱坡片区控规BP08-18地块用地具备净地出让条件的证明》,证明控规BP08-18地块内约4.98亩用地土地征收及“两公告一登记”工作已完成。吉阳区人民政府已与被征地单位签订了《征用土地补偿协议书》,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等款项已支付到位,相关征地材料现存于吉阳区人民政府。目前地块上的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作业。该宗地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
该宗地概况及规划指标等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鉴于该地块用地规划性质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拟建设项目用于满足用电应急抢修使用功能,属于居民服务业类项目,并结合2024年6月9日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出具三亚市抱坡片区控规BP08-18地块竞买资格条件及开发建设要求的函》 (吉阳府函〔2024〕493号),因此该宗地的投资强度、年度产值和年度税收均不设指标。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结合该宗地所在区位、土地用途情况,本次拟出让宗地适用的基准地价情况如下:公用设施用地基准地价为855元/㎡,折合土地单价为57万元/亩。根据有资质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并经评估专家小组评审通过,该宗地土地评估单价为1178元/㎡(折合78.53万元/亩),土地评估总价为390.4505万元。
该宗地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征收手续时,因占用农用地,涉及耕地占用税共5.8135万元。
综上,该宗地土地评估价和耕地占用税合计396.264万元。因此,确定该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397万元。
(二)开发建设要求
1.竞买人须在竞买初审前与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对接,完全知晓该宗地《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内容。同时,竞买人须在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2.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合同约定,及时动工兴建,并按合同约定期限建成,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建成,应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延期。否则,市人民政府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该宗地应严格按照《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三府〔2022〕295 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实施的《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技术标准》《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建科函〔2021〕155 号)及《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同时,项目建设需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4.根据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出具三亚市抱坡片区控规BP08-18地块竞买资格条件及开发建设要求的函》(吉阳府函〔2024〕493号),该宗地应满足用电应急抢修使用功能。
二、竞买事项
(一)竞买人资格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或其关联企业具有承装(修、试)电力施工的能力及其相关认证。同时,竞买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如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严格按照规划的相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该宗地竞买人资质由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初审。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出具初审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 24 日。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挂牌:
1.在三亚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三亚市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二)根据2021年2月17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对《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保证金缴交比例、土地出让金缴纳额度及缴款时间等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示精神,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39万元整(即挂牌出让起始价的60%)。
竞买人竞得该宗地使用权,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宗地的成交价款。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纳完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让金的,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由受让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2022年9月29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印发的《关于海南省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7号),该宗地可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
(三)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
(四)竞买申请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竞买申请环节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相关文件,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8月28日09时00分至2024年9月27日18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挂牌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应在网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买人应审慎注意。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8时00分 。
(六)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9月18日09时00分至 2024 年9月28日18时00分 。
三、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9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9月29日10时00分。
(二)挂牌网址: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
(三)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挂牌活动自动结束;有竞买人报价,网上交易系统限时5分钟在线询问,有竞买人在此规定时限内表示愿意参与网上限时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四、风险提示
(一)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价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系统接受将即时发布,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以免因网络延迟等造成网上交易系统无法接受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确定竞得人原则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竞买条件,确定该竞买人为竞得人。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确定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确定先提交报价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期限内无人应价或者竞买人报价均低于底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不确定竞得人。
4.在挂牌期限截止前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则对挂牌宗地进行线上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竞买活动进行线上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二)成交价款含耕地占用税,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
(三)该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挂牌出让。出让公告一经发布不得随意更改,出让公告或须知内容确需调整修改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四)交易业务咨询。
联系电话:88364406 65303602
联系人:赵先生(13807527707) 金先生(18189819777)
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http://lr.hainan.gov.cn:9002/
(五)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海口市国贸大厦C座B栋一楼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17、18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66668096
证书驱动下载网址:www.hndca.com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7日
为切实做好三亚市天涯区西六巷38号省土储2024-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海南省省级土地储备运作机制》(琼府〔2021〕7号)等法律法规和省级土地储备管理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挂牌出让地块编号为省土储2024-1号,位于三亚市天涯区水城路西六巷38号,面积共计2784.17平方米,地上附有1栋七层建筑物,建筑物面积6468.83平方米,具体四至坐标详见宗地图。土地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市场化租赁住房),出让年限为70年。
1.地块规划指标。根据《三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以及《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JJL03-31-02地块控规分图则的批复》(三府函〔2024〕582号)、《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省土储2024-1号省级储备土地规划情况的说明》,省土储2024-1号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具体规划指标为:
3.产业准入情况。该地块拟建产业类型为市场化租赁住房项目,其地上建筑物可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项目,故不设产业控制指标。若竞得人拆除重建地上建筑物,根据《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相关规定,该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为500万元/亩。股权转让等相关约定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4.其他情况。根据《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提供省土储2024-1号省级储备地有关材料的函》(三自然资权〔2024〕327号),该地块不涉及国家安全、净空保护区域、气象环境探测保护范围、土壤环境、压覆矿产、历史文化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因素。
(二)地价评估情况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委托海南鼎铭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出让地块进行评估,土地评估总价为人民币2299.4460万元,土地单价为8259元/平方米,地上建筑物的置换价值为人民币1176.4745万元,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总价为3475.9205万元。该地块的土地评估结果已在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备案。
(三)开发建设要求
1.该地块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挂牌出让。
2.根据《海南省住建和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琼建房〔2021〕262号)等有关规定,该地块出让后由土地使用权利人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转让土地,也不得对外分割销售建成的租赁住房,不动产登记簿及产权证书备注“属市场化租赁住房项目,整体持有,不得分证办理”。对因破产、重组等各种特殊情形,原土地使用权人确无法继续持有的,经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整体打包依法转让,有关约定随之转移。整体转让或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改变后,租赁住房规划用途和实施使用性质不得改变,必须继续用于租赁。
3.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按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约定执行。因竞得人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置,竞得人还应当承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的相关责任。
4.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竞得人须按规定完善该地块相关审批手续。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需按照规定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未及时纠正的,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
1.在三亚市行政区域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
2.在三亚市行政区域内存在通过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建设用地的、竞得土地后拒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的,或拒不支付土地出让金的。
3.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被税务系统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法人和个人。
竞买人须出具书面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
(三)竞买人须出具书面承诺,该地的购置资金为合规自有资金,不属于金融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并载明如承诺不实则自动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四)竞买人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在新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
(五)竞买人已按要求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通过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格审核后,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三、地块挂牌出让竞买事项
(一)地块出让方式。该地块采用“线上+线下”半流程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即网上发布公告,线下报名,现场竞价。
(二)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 8月 28日至2024年 9月 26日到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ttp://lr.hainan.gov.cn:9003/index/)获取出让文件。有意参加竞买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按《挂牌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9月 26日17时00分。
竞买人交保证金之前必须先通过挂牌出让竞买人资质的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4年 9月 26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参加竞买资格。
(三)保证金及付款方式:竞买申请人在竞买报名时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3476万元存入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交存竞买保证金的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
竞买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保证期限应当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日,保函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送达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成交确认和合同签订。竞买人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当与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后续需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管理,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规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不得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办理不动产登记,竞得人还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五)土地出让金缴交和税费支付。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全额缴入省级国库。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金,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让金的,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由受让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次成交价款不包括各种税费,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
(六)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及底价。拟定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476万元,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增价幅度为10万元整数倍。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交易大厅(208室)进行。该宗地挂牌时间为:2024年 9月 19日9时00分至2024年 9月29日10时00分。
四、挂牌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实施此次挂牌出让。挂牌服务费按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费管〔2016〕157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统一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15〕27号)的标准收费,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万。超过30万元的,按照30万元收取,由竞得人支付给受委托实施交易活动的中介机构。
五、其他事项
(一)确定竞得人原则:
1.在挂牌报价期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符合竞买条件且报价不低于底价者,确定为竞得人。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仍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符合竞买条件,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期限内无竞买人报价或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不符合竞买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二)本次竞买活动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三)成交价款含耕地占用税,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
(四)其他事项:该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挂牌出让。出让公告一经发布不得随意更改,出让公告内容确需调整修改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88364406、65303602
联系人:
赵先生(13807527707)
金先生(18189819777)
地址:1.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三亚市房地产服务中心6楼601室──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
2.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省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中心土地矿业权交易窗口
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http://lr.hainan.gov.cn:9003/index/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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