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约谈整改105家房地产及相关企业

三亚心联地产 2017-03-05 1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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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海南省住建厅获悉,海南省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以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约500人次,约谈、整改房地产及相关企业105家,行政处罚案件25宗,罚款约24万元。

 记者从海南省住建厅获悉,海南省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以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约500人次,约谈、整改房地产及相关企业105家,行政处罚案件25宗,罚款约24万元。今年省住建厅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采取五大措施,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省住建厅将加大查处力度。重点针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不明码标价、违规销售、一房多卖、“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签、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并进行公开曝光,列入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性质恶劣的依法清出市场。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市县自查的基础上,省住建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对整治力度不够、零处罚、零整改、整治“走过场”的市县进行约谈问责,同时将重点督办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

  省住建厅还将陆续公布中介机构备案情况,提醒消费者审慎选择中介机构。对未备案的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未备案的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暂停网签备案。

  此外,海南省还将加强商品房预售备案和价格管理,全面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加快推进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和中介监管服务平台,构建完整的市场监管体系。

 严查房地产企业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等。

 严查房产中介10种违规行为  

  

 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客户,诱骗消费者;

 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

 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

 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

 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

 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到所在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